依據測評任務書(shū)、合同或其他等效文件、GJB/Z 141-2004《軍用軟件測試指南(nán)》、GJB 8114-2013《C/C++語言編程安全子集》、GJB 438B-2009《軍用軟件開(kāi)發文檔通用要求》、GJB 2725A-2001《測試實驗室和校準實驗室通用要求》、《軍用軟件測評實驗室測評過程和技術能力要求》等标準對産品進行驗收測試、确認測試、定型和鑒定測試,對更改後的産品開(kāi)展回歸測試。
測試标準GB/T 25000.51-2016 《系統與軟件工(gōng)程 系統與軟件質量要求和評價(SQuaRE)第51部分(fēn):就緒可用軟件産品(RUSP)的質量要求和測試細則》。科技成果鑒定測試結果對申報國家、省、市科技成果獎的技術鑒定依據、企業申請的《中(zhōng)小(xiǎo)企業創新基金》、《科技項目驗收》、《科技成果鑒定》、《自主創新産品認定》、《首版次軟件産品評定》、《創新産品評價》、《高新技術成果轉化項目認定》等提供的科技成果鑒定測試報告,爲項目驗收提供有力的證明。爲軟件企業全面度量産品質量并查找軟件功能和性能缺陷,從而爲軟件企業技術成果提供證明,爲軟件産品市場拓展加分(fēn)
依據國家标準GB/T 25000.51-2016 《系統與軟件工(gōng)程 系統與軟件質量要求和評價(SQuaRE)第51部分(fēn):就緒可用軟件産品(RUSP)的質量要求和測試細則》對科技項目進行驗收測試,科技項目驗收測試結果可作爲申報國家、省、市科技成果獎的技術鑒定依據。
依據國家标準GB/T25000.51-2016《系統與軟件工(gōng)程系統與軟件質量要求和評價(SQuaRE)第51部分(fēn):就緒可用軟件産品(RUSP)的質量要求和測試細則》對送檢産品的功能性和産品化程度進行符合性測試,并出具相應的軟件産品登記測試報告。